●手機遺失莫慌張,4 步驟避免災情擴大。
相信多數人都有掉手機的經驗,遺失手機不打緊,若是被不肖之徒拿來盜打,或是騷擾你的親朋好友,那可是賠了夫人又折兵。到底遺失手機時該怎麼做才不會發生這些情形?
現在台灣幾乎是人手一機,在普及率逐年攀升的情況下,相信不少人都有過掉手機的經驗。可能是被偷,也可能是不小心遺忘在某處,再回去現場找時早已被人撿走等等,真的要一一列出遺失手機的情況,那可是說到口水都乾了還說不完呢!
不過,遺失手機還不打緊,只是瘦了點荷包,再買一支就好了,但若是被不肖之徒拿來盜打,甚至是騷擾你電話簿內的親朋好友,那才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。到底手機遺失時,該如何避免這些情形發生呢?
第一步 試著回撥
當你發現手機不見了,第一步可以先回撥自己的號碼,看看是否有人接聽,若有回應,表示可能已有人拾獲,試著請求對方協助歸還。
第二步 申請停話
若是無人接聽,或是呈關機狀態,而在遺失現場也找不到,就應該馬上向你所使用的系統業者客服中心申請停話,若是慢了幾個小時,你的帳單可能會莫名奇妙爆增好幾倍,發生這種情形電信業者可是不負責的喔!
第三步 報警備案
不要以為停話後就安心囉!為了防止有人將你的手機或是內部資料拿去犯罪,最好是到警察局備案,警察會請你留下資料拿回報案三聯單,一有消息會馬上通知你。
第四步 提供手機序號方便追蹤
你若是不小心遺失手機,只要將手機序號 IMEI 提供給電信警察,等到手機再一次使用,電信警察就可依訊號查出發話處,很快就能把心愛的手機找回來。
那麼,手機序號得去哪找?首先,在手機紙盒外頭,會貼著一張條碼標籤,在手機 SIM 卡槽的附近也會貼上同樣的標籤,而這個標籤上的序號就如同是手機的身分證號碼一樣,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一組序號。另外,直接在手機上輸入*#06#也能看到這組序號。建議大家養成好習慣,務必將自己手機的 IMEI 序號抄錄下來,以防萬一。
●預防掉機後遺症 平時做好防範準備
手機遺失的事後處理固然重要,但事前的預防動作如果準備得當,也能減輕不必要的損失。平時可常常備份通訊錄,避免手機遺失時,所有的聯絡資料全飛了。若是你使用的手機有支援資料保密功能,也可善加利用,有效保護個人隱私!
●撿到手機,千萬別竊喜。
日前,歌手陶喆於台北小巨蛋舉辦演唱會,就在演唱會前夕,陶喆在上健身房時手機居然遭竊,讓他氣得說:「我的手機是被撞得亂七八糟的舊貨,竟然也有人要偷,我已決定演唱會結束前選唱兩首歌獻給小偷。」
其實,近幾年手機遺失率隨著手機普及率提高而逐漸增加,侵占遺失物的案例也越來越多,就有不少民眾因為缺乏法律知識、心存僥倖,一不小心就觸法被起訴判刑,留下難堪的前科紀錄。
在我國刑法中有侵占罪的法條存在,而侵佔遺失物則是多項侵占罪名中的一項,只是一直以來都很少用到,不過司法機關近來開始援引此法條,民眾最好注意。
●撿手機犯侵占,有例可循。
案例一:一位陳姓男子在自己住家附近拾獲手機,轉售後獲利 2000 元,意外被電信警察查獲,陳姓男子被以侵占遺失物罪嫌起訴。
案例二:楊小姐撿到 1 支 VK520 手機,占為己用,檢察官給予緩起訴 1 年。
案例三:小徐拾獲 1 支新潮手機,插入自己的 SIM 卡使用,最後被緩起訴 1 年,還得向國庫捐款 1 萬元。
看到這些案例,下次在路上或是公車上看到有人掉手機,千萬別存著僥倖心態,以為賺到了,趕快發揮拾金不昧的精神,找到失主或交給警察,否則要是因此被判刑或罰錢,判刑輕罰款不多卻留下前科紀錄,不值得,也是得不償失啊!
●手機撿來用,女學生吃官司。
嘉義縣1名女議員的兒子在新竹縣公車上遺失手機,報警處理。去年底在搭公車途中新買1萬多元照相手機不見了,縣警局刑警大隊調閱手機通聯等紀錄,發現手機為新竹縣邱姓女大學生(20歲)在使用,傳喚邱女到案說明,邱姓女大學生看到通聯相關紀錄,當場哭著坦承不諱,她說是在公車上撿到手機,因為看起來很炫拿來用,不知道是違法行為。
照「法律」來說是不行的,因為會觸犯「侵佔罪」,理論上是要交給警察,由警察局公告一定期限,期限過後若無人認領,物件歸拾獲人所有。實務上,侵佔罪是告訴乃論,要物件遺失者有到警局報案,案件才會成立。而那位女大學生就是犯了侵占罪,但自己卻不知道,以下是有關的法律常識,供大家參閱,以免不小心觸犯法律:
民法第八百0三條 (遺失物拾得人之揭示報告義務)
拾得遺失物者,應通知其所有人。不知所有人,或所有人所在不明者,應為招領之揭示,或報告警署或自治機關報告時,應將其物一併交存。
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 (侵占遺失物罪)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侵占遺失物、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,處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而大家也要有以下的觀念,守法不犯法:
1.切勿有貪心念頭,如把別人遺失的東西,據為已有,就構成侵占罪。
2.誠實的習慣要從小養成,一個小時候喜歡動歪念頭的人,長大後容易觸犯法網。
3.假借別人的身分做任何事都是不合法不負責任的行為,包括在網路上用假名發表意見也是。
所以,若撿到貴重的物品還是送到警察局,以免觸法,罰款不多卻留下前科紀錄,不值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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